智得热工能够给业主方提供完善的锅炉运行资质要求及制度管理服务,提高准备工作效率。 
锅炉设备使用登记 
● 蒸汽锅炉及承压热水锅炉等特种锅炉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使用单位按照规定到当地质检部门逐台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手续。 
● 常压热水锅炉及真空相变锅炉等不属于特种锅炉的设备不需要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B、锅炉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资质要求 
● 蒸汽锅炉及承压热水锅炉等特种锅炉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运行操作人员和水处理作业人员应按照国家质检总局规定取得特种设备作业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按章作业。 
● B级及B级以下的全自动锅炉可以不设跟班锅炉运行操作人员,但是应进行定期巡回检查,并建立制度;巡回检查人员应持证上岗,按章作业。 
● 常压热水锅炉及真空相变炉等不属于特种锅炉的设备,运行操作人员不需要取得特种设备作业资格证书即可上岗。 

运行管理制度 
锅炉设备运行管理应当包含以下制度: 
● 岗位责任制,包括锅炉安全管理人员、锅炉班长、运行操作人员(司炉工)、维修人员、水处理作业人员等的职责范围、任务及要求; 
● 巡回检查制度,明确定时检查的内容、路线及记录的项目; 
● 交接班制度,明确交接班要求、检查内容以及交接班手续; 
● 锅炉设备及辅助设备操作规程,包括设备投运前的检查工作、准备工作,启动和正常运行的操作方法,正常停机及紧急停机的操作方法等; 
● 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规定锅炉停用及备用时保养的内容和要求,锅炉本体、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仪表及燃烧设备的维护保养周期、内容及要求; 
● 水质管理制度,规定水质检测的周期、项目及合格的标准; 
● 安全管理制度,确定防火、防爆和防止非作业人员随意进入锅炉房的要求保证通道通畅的措施以及应急预案等; 
● 节能管理制度,符合锅炉节能管理的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运行管理记录 
● 锅炉及燃烧和辅助设备运行记录; 
● 水处理设备运行记录; 
● 交接班记录; 
● 锅炉、燃烧设备及辅助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 锅炉、燃烧设备及辅助设备巡回检查记录; 
● 锅炉运行故障及事故记录; 
● 锅炉停炉保养记录。 

锅炉安全技术档案 
锅炉设备单位应逐台建立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 锅炉出厂技术质料及监检证明; 
● 锅炉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技术质料及监检证明; 
● 水处理设备的安装调试报告; 
● 锅炉定期检验报告; 
● 锅炉日常使用情况记录; 
● 锅炉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及测量调控装置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 锅炉运行故障及事故记录。 

锅炉设备运行期间的检验 
● 承压热水锅炉及蒸汽锅炉在运行期间应进行定期检验,主要包括在运行状态下进行的外部检验、锅炉在停炉状态下进行的内部检验及水压试验;使用单位应在下次检验日期前1个月向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 常压热水锅炉及真空加热炉不需要进行定期检验; 


定期检验的周期 
● 外部检验,每年进行一次; 
● 内部检验,锅炉一般每2年进行一次; 
● 水压试验,检验人员或者使用单位对设备安全状况有怀疑时,应进行水压试验;因结构原因无法进行内部检验时,应当每3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锅炉安全附件的检验周期 
● 安全阀应每年至少校验一次; 
● 压力表应每半年至少检定一次;